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

加入时间:2009-05-18 09:12:04点击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卫生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、卫生局,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,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:

近年来,我国医学教育事业快速发展,在深化教育改革、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学教育全局,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,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学教育体系,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,促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,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:

一、统一思想,充分认识医学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

二、提高质量,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

三、德育为先,促进医学生的全面发展

四、加大投入,切实保障医学教育教学工作运行

五、重视实践,加强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

六、建设队伍,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

七、实施认证,保证医学教育教学质量

八、创新管理,建立统筹协调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

九、完善体系,促进毕业后医学教育与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稳步发展

十、统筹规划,科学调控医学教育的发展规模与层次结构

十一、加强指导,规范医学教育学科专业设置管理

十二、强化措施,积极为农村培养适宜卫生人才

十三、狠抓落实,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

附件:教高[2009]4号文全文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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