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重医德培养 实施专业认证 调控规模层次

加入时间:2009-05-18 08:47:06点击:

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,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医学教育体系,

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,教育部、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,就加强医学教育工

作提出要求。

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加强德育素质培养。将德育和职业素质培养列为医

学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,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

和社会主义荣辱观,增强学生发展祖国卫生事业和保障人类身心健康的使命

感。进一步加强以医学职业道德、职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的职业

素质教育,培养学生重视伦理问题,将预防疾病、解除病痛和维护民众的健

康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责任,培养学生关爱病人、尊重他人、尊重生命的职

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
加强实践能力培养,加强临床基地建设。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前提

下,保证临床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。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的学校应削减医学教

育招生计划。

保证医学教育质量,实施医学教育认证。开展以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依

据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,以认证结果作为审核医学教育招生规模的依据,

并将认证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
统筹规划,调控医学教育发展规模层次。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以卫

生服务需求和区域卫生规划为引导,科学调控发展速度和招生规模,严格控制

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,积极发展护理、药学等卫生职业教育。教育行政部门要

依据国家和地区卫生人才需求状况、办学条件、实践基地、毕业生就业率等因

素审核医学教育招生计划。医学类专业修业年限以五年制为主,适量保留三年

制,控制长学制。

狠抓落实,积极为农村社区培养人才。高等医学院校要加大为农村培养

适宜卫生人才的力度,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,为贫

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的医疗卫生人才。地方政府与医学院校联合制定为农村乡

(镇)、村卫生机构培养卫生人才方案,其中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考

生,适当降低录取分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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